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

发布时间:2019-05-07
资金项目名称: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主管部门: 县民政局
咨询电话: 0883-6121125 举报电话: 0883-6121360
补贴对象: 具有当地户口的城乡居民,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,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县级以上政府规定的家庭。
补助标准: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3600元/年,原则上按A、B、C三类进行管理(A类:373元/月,B类:233元/月,C类:170元/月);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600元/月(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足600元补足600元)。
政策依据: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政策
补助流程: 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向户籍所在地村(居)委会提出申请→村(居)委会入户调查、民主评议、张榜公示→乡(镇)人民政府、农场管委会、华侨管理区审核→县民政局审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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